德文西太平洋律师事务所董事阮德孝先生在越南通讯社发表的六次中央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为国家发展创造新突破的问题的看法。他是一位长期享有盛誉的专家,在法律领域拥有高资历。下面,我们想引用整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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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赞赏中央六次会议成果, 阮德孝大师胡志明市法律大学表示,会议同意发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议》,其中决议内容有5大思路,都非常重要。
阮德孝表示,始终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促进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国家权力统一,国家机关在党的领导下,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监督权,各部门划分明确、密切配合、有效制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遵守。法律是需要立即关注和实施的紧迫问题。
作为国家行政法领域的专家,阮德孝大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作的效率。 法治 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强调了新时期主管机关需要着力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提高法院(保护法律和正义的机构)水平、建设地方法院的解决方案。政府与法治相关。
根据 阮德孝大师2013年宪法规定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的行使中相互制约,但只重视立法权通过国会的最高监督和监督权对行政和司法的控制。国民议会的机构。祖国阵线和各级社会政治组织的监督和社会批评机制不是实质性的,而是有形式表现的。
特别是法院(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个表现是,各级地方政府、不少行政机关领导在参与和送达行政判决中并未重视法院的法律保护活动。这种情况需要改变,特别是引入具体制裁措施,例如对不遵守行政法院裁决的行政部门领导人的纪律责任。
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决策的公开性、透明度、问责性,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为同级监管机构发挥实力创造更多条件;创建论坛,让人们促进民主并获取信息以监督和批评地方领导层的活动。
阮德孝大师 强调,立即采取的措施之一是迅速完善地方反腐败机构的组织,结合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制裁(如罚款、纪律处分、刑事制裁)重点地方政府各级要为本级政府创造突破,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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